准备入境日本的外国人必须在驻外日本大使馆(领事馆)取得与日本在留期间的活动内容相应的签证后才能赴日。
如果事先在日本取得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交付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再申请,则可以更快地获得签证。
本校国际交流服务办公室在接受指导教师或院系事务经办人的委托后,进行该认定证明书的代理申请。
(例)访日目的为出席学会或学术研讨会、家属对留学生或外国研究人员进行短期探望等
※没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制度。
※即使在日逗留时间很短,但如果京都大学支付工资、超过必要经费的高额生活费等,则不能凭“短期赴日”签证入境。
※计划聘请的外国研究人员的相应在留资格不明确时,请咨询服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