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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办理的外国人在留资格 "教授"

“教授”(在留期间:5年、3年、1年或3个月)
活动内容
在日本的大学或同等机构、高等专业学校中进行有报酬的研究、研究指导或教育。
何谓报酬?
除了工资外,逗留期间内持续领取的经费/生活费等超过一定金额后,即可能被入国管理局判断为报酬。 此外,通过演讲等一次性活动获得的临时酬金,不属于此处所说的报酬。
經費來源
日本的团体/机构 (例: 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
※ 即使在所属机构中的身份是学生(博士课程等),但如果从事活动时从京都大学获得报酬,也符合在留资格“教授”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