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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邊的手續(在居住地區的市區公所)

住民登記

停留日本超過3個月的外國人,必須向居住地的市(區)公所、分所登記在日本的居住地。(確定居住地後的14天內)
一旦完成住民登記,在留卡反面將被記載所登記的地址。

※請注意,若無正當理由,來日後或變更居住地後超過90天仍未辦理登記時,將成為在留資格取消的對象。

應備文件
  • 護照
  • 在留卡(若於機場未獲核發則不需要)
在留卡
地址變更時

地址變更時,應於14天內向新居住地的市(區)公所提交遷入申請書,登記新的地址。此外,若事前在郵局提交遷居申請,則於1年內,會免費將寄往舊地址的郵件轉寄到搬家後的新地址。(僅限日本國內)

辦理變更住址手續時所需的主要文件
  • 護照
  • 在留卡
  • 個人編號通知卡或者是個人編號卡
  • 國民健康保險證(有加入的話)
  • 遷出證明(從京都市外遷入的話)

※其他
使用「家族」名義來日本的外國人,有時會需要母國的公家機關所核發之可以證明家人關係(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正本)及該內容的日文譯本(並載明翻譯者的住址及姓名)。

郵局 線上申辦地址異動 e轉居(僅提供日文)
https://welcometown.post.japanpost.jp/etn/

法律上邊的手續(在居住地區的市區公所)

via. KYOTO CITY INTERNATIONAL FOUNDATION Website

关于区役所邮寄来的信(纸张资料)的说明(PDF)
個人編號 社會保障與納稅人識別號碼制度

2015年10月,社保稅號系統(俗稱我的號碼系統)開始運行。
在日本逗留超過 3 個月的外國人也將獲得每人一個號碼並發送到他們的註冊地址。
個人號碼通知將通過簡單的掛號郵件發送。在日本逗留期間,請妥善保管本通知。
離開日本時,請歸還給市(區)役所。

個人編號
洽詢處 個人編號綜合免付費專線 0120-95-0178
平日 9:30-22:00
週六日及國定假日 9:30-17:30(年假除外)
參考 地方公共團體情報系統機構
公共年金制度

凡是居住於日本20歲至59歲的人,包含持有在留卡的外國人在內,都必須加入公共年金制度。公共年金制度包含國民年金與受薪者所加保的厚生年金。關於加保手續,國民年金是在居住地區的市區公所,厚生年金則需向所屬單位事務室的總務.人事承辦人員做確認。

如果繳納保費有困難的話,經由申請可享緩繳或是免繳保費之制度,請向居住地區的市區公所洽詢。

此外,為了避免年金保費出現雙重負擔、將母國與日本所加保的年金機構做統合加總,日本厚生勞動省促進與其他國家簽署社會保障協定,因此,也請與母國的年金制度一併做確認。

年金退保的一次給付

未具有日本國籍者,失去了國民年金或是厚生年金保險的被保險人資格、在日本沒有住所之日起2年以內,可以申請退保一次給付。向居住地的市區公所提出轉出申請的話,在回母國之前,於日本國內提出退保給付申請也是可能的。請領退保一次給付者,必須滿足下列各條件。

  • 不具有日本國籍
  • 已經離開日本、或是已經向居住地的市區公所提出轉出申請
  • 繳交了6個月以上的年金保費
  • 未領取過年金
  • 在年金退保之日起2年內提出申請
國民健康保險

停留日本超過3個月,未加入服務單位的公共健康保險的人,必須要參加國民健康保險。
加入保險後,將獲核發保險證。被保險人於醫院、診所出示保險證後,只需要支付診察費的30%。

手續辦理處 居住地的市(區)公所、分所
手續所需文件
  • 護照
  • 在留卡
保費之繳交 保費每年規定,依照在日本的前一年的收入等計算。1年的保費分10次,從6月到隔年3月,按月繳交。不論在醫院看幾次病,整年的保費都一樣。保費可於居住地的市(區)公所或分所、銀行、郵局、便利商店繳交。

(參考)國民健康保險指南(同時記載英文、中文、韓文)
https://www.city.kyoto.lg.jp/hokenfukushi/cmsfiles/contents/0000188/188674/4languages_guide_202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