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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辦理之外國人在留資格 "文化活動"

「文化活動」(在留期間:3年、1年、6個月或3個月)
活動內容
沒有報酬的學術方面、藝術方面的活動或日本特有文化、技藝之研究或學習
何謂報酬?
不僅限於薪資,包括在停留期間內,持續獲支付的開銷、生活費等超過一定金額時,都可能被入國管理局判斷為報酬。
此外,透過演講等,僅獲得作為臨時報酬等的酬金時,不屬於此處所謂的報酬。
經費來源
日本的團體、機構僅支付生活費、交通補助費,或日本以外的團體、機構、外籍研究員本人
※參考有關「短期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