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大學國際交流服務辦公室 京都大學國際交流服務辦公室

MENU

Language

本校辦理之外國人在留資格 "留學"

「留學」(在留期間:4年3個月、4年、3年3個月、3年、2年3個月、2年、1年3個月、1年、6個月或3個月)
活動內容
在日本的大學、高等專門學校、高中(包括後期中等教育)或特殊教育學校的高中部、專修學校,或各種學校,或設備以及編制與此同等的機構中受教育。
適用例:大學、短期大學、高中、專修學校等的學生。

每週至少要選修課程、從事研究達10小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