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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办理的外国人在留资格 “家族滞在”

“家族滞在”(在留期间: 与拥有“教授”“文化活动”“留学”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在留期间相同)
活动内容
拥有“教授”“文化活动”“留学”在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属(仅限配偶及子女)与该外国研究员/留学生本人同住且长期逗留时
※亲属为了探望外国研究员/留学生本人而暂时来日本时,为”短期赴日”,不属于“家族滞在”
※父母、兄弟姐妹、未婚夫/妻不在“家族滞在”资格的对象之列。

注)国际交流服务办公室只有在受理了外国研究员/留学生本人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的代理申请之后,才能进行“家族滞在”的代理申请研究员。